2016/08/15

急難救助金與遊民


Science難得刊登這類的研究(還是其實有,只是我沒注意到?)。
關於如何幫助遊民這個議題,早期的作法可能侷限於提供庇護、發放糧食,現在,還多加入協助現役遊民脫離遊民身分這點。不過,不論是上述哪種,都是在遊民已經成為遊民身分之後的介入。另一種做法的重點則在“預防”,也就是避免高風險族群成為真正的遊民。所謂「預防勝於治療」嘛,這也是美國Homelessness Prevention Call CenterHPCC)的用意。
如果一個美國人不幸遭遇重大變故,使得他財務出現危機,面臨再繳不出下個月的房租或房貸就會被趕到街上的窘境時,他就可以打這個HPCC的電話申請金援,避免露宿街頭。但大家可能會想,這個做法真能有效降低遊民數量嗎?如果大家領了錢還是成為遊民,那錢是否就白給了?
講到遊民就不由得想提喬治.歐威爾的「巴黎倫敦落魄記」。看歐威爾本人親身體驗在20世紀初的倫敦和巴黎兩大城市最底層人民的生活。
CC by DAVID HOLT

經濟學家們分析了芝加哥的案例,認為這個急難救助金的發放確實能降低高風險族群成為遊民的比例。芝加哥的HPCC每年會接到約一千五百萬通申請急難救助金的電話,但並不是所有來電者都符合申請資格,至於符合申請資格者,也不一定能立即拿到錢。原因是,申請人在打電話後必須和專門的承辦人員進行面談,由這些承辦人員做要不要發錢的最終決定。但,承辦人員人手畢竟有限,不可能隨時都有承辦人員有空跟人面談。於是有些人雖然打了電話,資格也符合,但不幸只預約到幾個禮拜之後的面談時段。幾個禮拜?!那就已經來不及了啊
也因為這個事實,讓經濟學家們可以把這群預約不到時段的人當作所謂的“對照組”。資料範圍介於2010120日與2012124日之間,符合研究者設立的篩選標準的來電一共4,448通。這之中有58.2%的人事後很快即獲得補助,剩下的則不幸沒有得到即時的補助。確認這兩群人沒有任何特質上的差異後,研究者發現,有領到錢的人在打電話後三個月內進入遊民庇護所的可能性(likelyhood),比沒領到錢的人低了88%。若比較打電話後六個月進入庇護所的可能性,有領到錢的人比沒領到錢的人低了76%
研究者也提到,這個“預防”費用大約是平均每人$10,300。或許看似不便宜,但相較於傳統方式的費用,其實是便宜多了。當然目前這個制度也不是沒有缺點,不過至少這個研究提供了個機會,使我們能用比較客觀的角度來審視它的效用。

Evans, W. N., Sullivan, J. X. & Wallskog, M. The impact of homelessness prevention programs on homelessness. Science 353, 694–699 (2016)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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